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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观察] 网络募捐唱好慈善戏,还需做好这些“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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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 19: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波公益网讯:今起施行的《慈善法》规定没有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和组织不得在网上公开募捐,民政部也公布首批13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记者梳理发现,近两年冒出数十个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确实能为部分求助者轻松快捷筹得“救命款”,但也因一些求助者身份信息、筹款目的、款项用途难以有效把关、跟踪监控,频频引发公众的信任危机。(背景新闻:互联网募捐平台还有哪些漏洞?)

  慈善是心的布施,善的体现。慈善渠道越多、资金越多、救助越及时,慈善的作用就越大,所以,从这个角度,对于网络募捐平台的涌现,我们是持欢迎的态度。毕竟,网络募捐,借助网络,因其发起和组织的灵活性与高效性,成为民间传递爱心、救助危难的有效途径和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有力补充。同时,我们看到,网络募捐存在着求助者身份信息把关不严、筹款目的不明、款项用途不清,难以有效跟踪监控,频频引发公众的信任危机。

  网络募捐本身存在问题,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否认它们的作用,更不宜一棍子打死,取缔了事。对于任何形式的慈善,我们都不该拒绝。从今日实施的《慈善法》,我们看到了它对慈善的鼓励与规范。网络募捐恰如身怀七十二般变化、能上天入地的孙悟空,它本身有着巨大的“慈善法力”,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补上网络募捐的漏洞,给极具“慈善法力”的孙悟空戴上“紧箍咒”,扼住它的“慈善任性”,留住它的“慈善人性”。

  让网络募捐唱好慈善戏,还需做好这些“细”:一者,募捐平台“扩军”。对于发挥网络募捐平台的慈善威力,今年8月1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遴选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通知》提出,指定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换言之,根据《慈善法》,这些官方版网络募捐平台是合法的,进行网络募捐必须到指定网络募捐平台。但首批10家左右未免太少,而且,如果对其他数量庞大的网络募捐平台不理,不利于网络募捐威力的发挥。严格把关,采取软硬件、资质考核等措施的“过关考试”,进行“扩军”是第一步。

  二者,制度漏洞,还需法律补齐。在把关准入的同时,对通过考核的募捐平台,进行更细化的法律约束。一方面,要明确义务和违法处罚措施。从求助者身份信息的核实,到募捐总数额的估定,到捐款人、数额、使用的公示,乃至募捐余款的处理,都必须一一明确,并规定违反规定的惩罚规定,从罚款到资质取缔等都要明确规定。另一方面,要明确其进行网络募捐的合法权利,以及收取相关费用管理和款项开支比例,给予合法地位、明确权利,正大光明地进行网络募捐。

  三者,强化相关部门、社会、舆论等各方监管。做慈善就象往一只空杯子里倒水,而公开、公正是这个杯子的底。人性的一面是善良与悲悯,而另一面则是自私与贪欲,网络募捐的公开公正“杯子底”,需要各方监管的眼睛,确保“杯子底”看得到。相关部门对网络平台的资质和运营进行监管,是职能部门的本职工作;社会、舆论的监管,是确保“杯子底”的社会正义;当然,捐款人及平台、被募捐者,作为当事人,也该参与监管,确保行业行为规范。

  “互联网+慈善”,是时代潮流;网络募捐应运而生,没有原罪,我们需要的,就是给网络募捐这个具有“慈善法力”的孙悟空,戴上“紧箍咒”,扼住“慈善任性”,留住“慈善人性”

  来源: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朱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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