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6575|回复: 0

国外非营利组织分类管理的4个原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13 08: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一些非营利组织比较发达的国家具有不同的分类管理制度和经验。总结、借鉴国外经验对于我国建立和完善科学、高效的非营利组织分类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各国非营利组织分类管理的主要原则。

       1、按公益性与互益性分类管理

       国际上对非营利组织的分类首先考虑的是公益性与互益性原则,对公益性组织的支持、管理、监督力度更强。

       如美国通常按照组织的性质将其划分为公益性和互益性两类。互益性组织是服务于会员的组织,主要包括业主及专业组织、社交联谊组织、互助合作组织、其他组织等四类。公益性组织服务于公众,具体分为四类:为其他非营利机构提供资助的资金中介机构、教会及相关宗教组织、提供各种社会服务或推崇某种信念的公益性服务机构、推崇某种信念并试图影响立法和政治竞选的公益性行动机构。运用税收来调节和鼓励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在美国是最为重要的手段。美国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组织自身的优惠,二是对面向非营利组织的捐赠方的优惠。按照美国税法,公益性组织比互益性组织享有更多的捐赠方优惠,公益组织不仅自身收入免税,而且向它们捐款的也可减税。

       2、按法律地位分类管理

       国际上对非营利组织的第二个分类管理原则是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非营利组织进行登记和取得法人地位是其获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而并非组织合法性的前提。未注册登记的非营利组织也具有组织合法性,可以开展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身份,在法律上要承担无限责任,一般也不能自动享受免税等优惠政策。当组织达到一定的条件,注册成为法人,才能获得免税、公信力上升等利好。各国对于非法人组织的条件也有规定,大致是组织规模较少、活动范围局限于基层和社区、影响较小,属于互益互助性的非营利组织。

       如日本的《民法典》及一系列细致的法律规范严格定义了各类法人的设立程序,但同时也允许未经登记注册的“任意团体”的存在。这些团体不具法人资格,但同样具有组织合法性,可以开展活动。日本1998 年颁布了《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旨在为大量以“任意团体”形式存在的非营利组织提供一个易于获得法人资格的申请和认证机制。尽管如此,仍然有许多非营利组织采取任意团体的形式。

       3、按组织形式分类管理

       国际上对非营利组织分类管理的第三个原则是按照组织的运作和经营特点,将非营利组织划分为社团、公司、基金会(信托)三类,分别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依法进行管理。其中,公司形式的非营利组织受到非营利部门相关法规和公司法双重约束。

       如英国将慈善组织分为三类,一是非公司形式的慈善社团,二是慈善信托,三是慈善公司,慈善组织在登记时可以选择登记为其中的一类。类型不同,其法律地位、享受的权利、受到的管束、提交的治理文件的类型也不同。非公司形式的慈善社团不具有法人地位,不承担有限责任,登记注册时提交的是组织章程。慈善信托如果要拥有或租赁土地,则需要有信托控股人或信托保管人,登记注册时提交的是信托契约。慈善公司是具有法人地位的有限担保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受慈善法规约束的同时也要受公司法约束,登记时提交的治理文件是备忘录或条款。

       德国的非政府组织在法律形式上有社团、财团、公司等几种,每种法律形式有专门的法律分别进行规制。社团法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承担有限的法律责任,享受国家税收优惠。财团即基金会,主要由16 个州分别颁布的财团法来规制。公司形式的慈善组织则适用《公司法》和《慈善团体法》。

       4、按规模分类管理

       国际上对非营利组织分类管理的第四个原则是按照社会组织的规模,实行抓大放小管理。重点管理规模大、社会影响力大、活动范围广的社会组织,对规模小、社会影响小、主要在基层社区邻里等范围内活动的小型组织的管理更多地是依靠组织的自律和公共监督。这既能减少政府部门的管理成本,又能提高管理效率。

       如在英国,对慈善组织的管理按照组织规模实行“抓大放小”,目的是在管理好大型慈善组织的基础上,放松对小型慈善组织的规制,促进其发展,以发挥其为基层社区和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作用。英国慈善委员会依据组织规模对慈善组织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管:年收入在1000 英镑以下的小慈善组织,不予注册登记,没有年度审查或监管,但是在接到公众对该组织违法行为的举报时,仍然有调查了解权;年收入在1000 英镑-1 万英镑-的慈善组织,需注册登记,每年提交年度报告;年收入在1 万英镑1000 万英镑的慈善组织,需注册登记,每年提交年度报告,包括财务及活动的明细;年收入在1000 万英镑以上的慈善组织,是慈善委员会监管的重点,不仅需注册登记和详细的年度检查,而且慈善委员会要随时对其进行了解,甚至到组织中进行访问。慈善委员会根据慈善组织提交的年度报表和财务文件,追踪这些组织的活动,分析它们的实际状况,确保它们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保持公众对它们及时全面的了解。


来源:中国社会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