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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互助] 2014:民生新政逐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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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6 17: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年。我市将切实发挥民政在“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社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断创造民政事业发展新优势。

  今年,我市民政事业建设有哪些新的看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年内新增床位3600张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

  2014年,我市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休养型、医养型、护理型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机构,推动养老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的互动发展,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以总体承包、分部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推动市社会福利院、部分县(市)区公办养老机构及乡镇(街道)敬老院转型升级。年内全市新增床位36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扶持和引导乡镇(街道)卫生机构开设老年护理院。推广政策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和老年人意外保险,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标准化建设,加快养老机构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关爱失智老人”项目。

  全市新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个以上,发挥其服务辐射、资源配置、示范引领等作用;新(扩)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50个。对现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建立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相挂钩的机制,促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规范提升。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方面延伸。

  市民政局将与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合作设立“宁波老年照护与管理学院”,启动养老服务培训班次。实施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探索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制度。全面建立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优化老龄事业发展环境。继续推进“敬老文明号”、“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型城市”等“三项创建”活动。培育壮大助老志愿者队伍,推动社会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加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继续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费安装“一键通”电话机。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重实效

  基金会登记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

  今年,我市将推动编制政府转移职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及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3个指导性目录;探索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绩效考评机制。

  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制度。落实四大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对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在注册资金、场地等方面不作强制性要求。逐步取消社会组织筹备以及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登记审批。试点将基金会登记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民政部门。

  推动建立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形成多渠道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筹资机制。鼓励县(市)区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形成社会组织三级服务网络。积极构建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全面推广应用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建立“宁波市社会组织信息网”。

  加大社会组织评估推进力度,市本级有效期内的评估数争取达到实有登记数的40%,全大市社会组织评估数争取达到登记数的30%。引导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机制。

  医疗救助人均筹资额不低于13元

  完成400例白内障免费手术

  今年,我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将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联网,全面推行网上审批。进一步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逐步将医疗救助、社会扶助证、重度残疾人和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纳入比对范围。总结推广社会救助专职工作岗位试点经验,充实镇乡(街道)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实施临时救助,年度预算安排不低于上年度低保资金支出的10%。

  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推动建立低保工作绩效考评机制。

  完善医疗救助即时结报机制,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与慈善援助衔接机制,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14年医疗救助人均筹资额不低于13元。继续做好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完成400例低收入群众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

  推动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

  创建10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

  修订完善《宁波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积极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完成60%的村(社区)避灾安置点标志牌、指示牌更换任务,有条件的县(市)区力争年底前100%完成。推动宁波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改善储备物资结构。

  积极做好自然灾害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研究建立救灾社会动员机制,有效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重要作用。

  继续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完成100个社区(村)创建任务。

  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实现优抚安置城乡一体化

  今年,我市将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机制。稳步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实现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城乡一体化目标。修订《宁波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制定《宁波市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审批实施细则》。

  修订完善《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办法(暂行)》。创新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不断提高退役士兵参训率、合格率和就业率。妥善安置伤病残退役军人,切实维护涉军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做好2014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制定《宁波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妥善做好伤病残军休干部,特别是精神病军休干部(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积极探索军休工作社会化改革新路子,着力提高军休干部的满意度。

  加大烈士褒扬工作力度,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努力改善优抚事业单位的基础设施,推进优抚事业单位军地融合交流。全力保障军供服务需求。

  所有城市社区建立社区服务中心

  农村社区建设覆盖94%以上行政村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创新完善“一委一居一中心”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增强社区组织自治属性。年底实现所有城市社区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各县(市)区编制完成社区公共服务准入目录,年底前全面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其他事项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行“费随事转”。加快推进社区工作电子台帐普及,年内覆盖所有城市社区。组织开展市级和谐社区复评,确保全市和谐社区保持在90%以上。

  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确保今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任务。丰富基层民主形式,推动城市社区畅通和完善居民民主参与社区事务治理的渠道。

  加大城市社区“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全市85%以上的城市社区设立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一站式”服务大厅;推动政府和社会各类服务资源统一整合到社区服务中心,提升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年底全市60%以上的社区建立面向居民群众服务的综合性、开放式、互动型的社区信息服务网站。到年底,力争全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达到2200个,农村社区建设面覆盖全市94%以上的行政村。

  探索在街道设立社区工作总站,实施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统一管理和服务。优化社工能力结构,力争全市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比例达到43%。

  审慎推进“婴儿安全岛”试点

  推动孤儿回归家庭和社会

  今年,我市将探索完善困境儿童分类救助制度,建立18周岁以下重度残疾、精神或智力残疾的低收入家庭儿童生活保障制度。审慎推进“婴儿安全岛”试点,规范孤儿接收和寄养程序,积极推动孤儿回归家庭和社会。继续加强孤残儿童康复教育,探索孤残儿童特殊教育新路子。继续实施恩美儿童福利院危房改造工程,推进县(市)级儿童福利机构(部)建设。在儿童福利机构建立督导员队伍和志愿者服务队伍。

  完善困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规范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制度。积极推动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完善,加强和规范福利企业管理,制定《宁波市福利企业监督检查办法》,加快推动福利企业无障碍设施标准化建设,维护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权益,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渠道。

  今年,我市将继续推进“法制福彩、阳光福彩、贴心福彩”建设,推进多票种协调发展,确保福彩高位健康运行。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提升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益。

  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积极推动慈善资金使用项目化,开展“衣循环”项目试点。规范慈善组织管理,完善募捐备案和捐赠资金管理机制,制定慈善信息公开办法,完善慈善信息统计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批钦寸水库移民搬迁入住

  移民人均纯收入提高10%以上

  今年,我市将做好第一批外迁我市的441户、1133名移民的户籍转移、土地承包、社会福利、子女入学等工作;完成第二批221户、486人移民建房和搬迁入住工作;基本完成第三批1122户、2933人移民建房,启动搬迁入住工作。

  编制实施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结余资金项目及小型水库移民解困项目,确保年度项目完成率达到80%以上,项目变更率控制在3%以内。

  加强生产开发性扶持力度,开发性生产资金安排不低于当年度总资金量的40%;加强产业组织和引导,年新建产值100万元以上的涉及移民创业致富的各类产业基地不少于5个;加强移民劳动技能培训,每年参训人次占移民劳动适龄人口10%以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人均纯收入比上年提高10%以上。

  全面推行婚姻家庭辅导

  扩大离婚预约机制试点范围

  在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方面,今年我市将开展跨区规划道路路名统筹工作,推进重点乡镇地名详规编制工作;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加快宁波市地名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门(幢)牌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建立沿街(路)门牌管理有效机制;做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启动《宁波市地名志》编纂。继续开展第三轮界线联合检查,完成1条市级界线和7条县级界线联检任务。

  稳步推进“绿色殡葬”,进一步提升生态葬法入葬率。深入开展“阳光殡葬”建设,严格执行公墓价格管理政策,会同价格部门加大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稳步放开、培育发展殡葬服务市场,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全力推进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指导推进鄞州、慈溪等地殡仪馆改造项目。

  完善婚姻登记服务体系,推广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全面推行婚姻家庭辅导,扩大离婚预约机制试点范围,力争年底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开展服务的比例达85%。同时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储备

  建立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

  今年,我市将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岗位开发、人才使用等制度,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

  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服务机制,建立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逐步拓展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领域。

  继续开展年度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完成不低于1000名的考前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工作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积极性,争取参考率和通过率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左右;继续做好社工人才注册登记工作,老三区不低于60%,其他县市区不低于50%。

  加快民政公共设施建设步伐

  市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6月完工

  今年,我市将以重大项目为引领,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完成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二期工程,确保今年6月完工;推进市恩美儿童福利院危房改造工程;积极做好市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工程立项、市军休中心改扩建工程立项调整、市精神病院扩建工程前期研究工作,推动规划项目及时开工、如期竣工。

  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进程,统筹推进民政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相关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推进养老服务、殡仪服务、福利彩票管理等领域标准化建设,力争形成一批民政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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