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9810|回复: 0

[帮办·热点] 惦记着“单独二孩”的爸妈 这些准备莫遗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21 10: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波公益网讯:一直备受关注的单独家庭生二孩问题,已经在决策层面得到了明确回应。政策的“靴子”抛出来,什么时候能“落地”实施尚需等待。甬上一些“单独”夫妇的心已被搅得蠢蠢欲动。“打不打算再生一个”成了最近一段时日的流行语。

  不过,再生育毕竟和生头胎不同,一来,不少妈妈的年龄已错过黄金生育期;二来,养两个孩子总担心一碗水难端平。

  上周,帮办记者专程采访了市妇儿医院和宁波益和健康咨询中心的专家,就再生育前的准备,给有需要的您提个醒。

  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马蝶翼

  【生理准备】

  再生育最好在35岁前

  去年,市妇儿医院做过一项统计,内容是关于孩子出生缺陷的发生率。结果显示,25—29岁组女性生出缺陷儿的检出率为11.48%。,30—34岁组女性生出缺陷儿的检出率为13.17%。,35岁以上组女性生出缺陷儿的检出率增加到15.5%。。

  “如果对想要再生育的女性进行一些提醒的话,首要的就是———最好在35岁之前生育。”市妇儿医院保健科副主任舒立波说,一般来说,生育孩子的最佳年龄段是25—29岁。这个年龄段,身体和心理条件都比较成熟。而随着年龄增加,机体各项功能下降,生出缺陷儿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35周岁以后容易发生染色体改变,导致唐氏综合症患儿的几率增加;糖尿病、高血压、甲状腺等各种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发生率也会增高;35周岁以后卵巢功能下降,容易导致怀孕难,流产几率也比较大。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为了赶在35岁之前生育,就可以忽略两胎之间应有的间隔时间。

  “如果第一胎是剖宫产,最好间隔2—3年再生第二胎。”舒立波说,因为剖宫产之后,子宫切口需要逐步生长愈合。过早怀孕后,子宫切口及内膜恢复不良,容易导致胎盘粘连植入,造成凶险型前置胎盘等,严重的甚至要切除子宫。另外,子宫伤疤恢复不好,怀孕后期随着子宫被越撑越大,容易导致子宫破裂。

  “这两种情况都很危险,剖宫产后再生育者均有可能发生,生育间隔时间过短增加发生的可能,因此最好能间隔两年,给身体和子宫一个足够的‘休养生息’的时间。”

  如果头胎是顺产,对身体的伤害较小,子宫没有伤口,理论上讲在月经来潮正常半年左右就可以怀孕。但考虑到第一个孩子正处于哺乳期,建议生育第二胎的时间推迟1年,这样既能照顾到第一个孩子的成长,也给身体一个恢复期。

  “对于还没有生育过的年轻女性而言,如果打算生两个孩子,建议第一胎自然分娩。”

  认真体检不能少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有过生育史的人会认为,第一胎生产顺利,那么怀第二个孩子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因此对孕产检不够重视。这是非常不正确的做法。

  “不少再生育女性年龄普遍偏大,而对于高龄孕妇而言,孕产检尤为重要。”舒立波强调说,孕产检是为孕育健康宝宝筑起的一道安全屏障,多做检查,通过各种病症的筛查,便于早发现早处理。如果到孕后期或者生下来后,才发现母体因为某些疾病影响到了胎儿的健康发育,这对大人和胎儿的身心健康都是不利的。

  舒立波提醒,孕前保健主要进行健康教育与咨询、健康状况检查及健康指导,健康状况检查时会结合个人情况进行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及专科检查,辅助检查一般会建议血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阴道分泌物、宫颈细胞学检查以及传染病检查,比如乙肝、艾滋病、梅毒等。如果女性有比较严重的妇科炎症,需先采取药物治疗,停药后再根据医生的指导备孕。

  成功受孕后,常规孕期检查必不可少。在医生的指导下,孕妇需要进行产科检查、辅助检查、唐氏筛查、妊娠期糖尿病筛查、超声检查、胎心监护等,每一项检查都不能大意,特殊情况还需专科检查及治疗。

  “对孕妇而言,除了各项检查不能忽视,还要特别注意对体重的管理,尤其是高龄孕妇。”舒立波说,在传统观念中,大多数长辈认为胎儿长得越大越好,因此一些孕妇在饮食上往往营养过剩,再加上经产妇体型比初产妇偏胖,稍不注意很容易孕育巨大儿。胎儿体型过大,生产过程中容易造成产道的损伤和子宫收缩乏力,引起产后大出血,增加难产机会;对孩子来说,容易出现窒息等风险。

  “体重控制得好,还能降低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等妊娠并发症的发生率,降低妊娠合并症可能导致的母儿风险。”

  【心理准备】

  接受孩子的反对情绪

  前段时间听闻“单独二孩”的政策要放开,“80后”的小静很开心。“我丈夫是独生子,现在我们有一个4岁的儿子,要是能再添一个女儿,儿子的成长不会太孤单,对我们来说,有儿有女也是件完美的事儿。”

  没想到,当他们试探性地询问儿子“再要个小妹妹好不好”时,儿子竟然不假思索地回答:“不要!”

  “这是孩子一种很正常的心理防御反应。”宁波益和健康咨询中心主任张益萍说,“通常在家庭中,兄弟姐妹之间是存在潜在的竞争关系的。”对孩子来说,自己原本是父母的惟一,知道要多一个孩子时,他的第一感觉就是“威胁”。惟恐因为弟弟妹妹而失去父母对自己的爱,心里自然会恐惧、焦虑,从而拒绝小婴儿的到来。

  “如果父母表现出对第二个孩子性别过多的期待,更会容易让大孩子对自己的性别产生不认同。”

  想要第二个孩子的父母一定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特别是缓解孩子的焦虑情绪,让孩子获得安全感。

  “可以和孩子讨论为什么不想要小婴儿的理由?了解孩子的想法和感受,认同孩子有这些顾虑和情绪是正当的,千万不能予以否定。孩子焦虑情绪的背后恰恰是安全感的缺乏,当孩子的想法和情绪真正被父母接纳时,他们会感到被理解、被关注。

  “坦诚地告诉孩子父母想要再生一个孩子的原因,但绝不是因为他(她)不好、爸爸妈妈绝不会因此而抛弃他(她)、因为他(她)的可爱让爸爸妈妈有信心再要一个孩子。还可以告诉孩子爸爸妈妈上班或不在家的时候,他(她)可以有人陪伴,不会孤单。”张益萍说,这种沟通有助于打消孩子的担心和恐惧,让他知道,父母并不是因为不爱他才打算再生一个的。

  同时,这个时期的孩子容易对关系变得敏感,父母要更多地关注孩子情绪的细微变化。比如有些孩子突然变得黏人、脾气暴躁、不爱说活等;孩子的自控能力差,无法控制情绪;甚至是一种试探,通过消极的行为吸引父母的关注。这个时候,父母在情绪和行为上一定要克制,要耐心疏导孩子的情绪,消除孩子的顾虑,获得孩子的信任。

  让孩子参与到带养中来

  让孩子参与照顾怀孕的母亲和婴儿,当爸爸妈妈的小帮手,有利于造就孩子的自豪感和价值感,并增进与婴儿的情感。

  在怀孕期间,妈妈就需要有意识地培养孩子与胎儿的情感连接。如有意识地让孩子通过抚摸肚皮、听胎心音、与胎儿交谈等方式,与父母一起分享对小生命的期待和喜悦。“可以说,宝宝快来听一下,小宝宝在跟你说话呢!”

  这段期间,母亲可能因为身体上的不适反应,对大宝的感受稍微有些忽视。“比如孩子看见妈妈,张开手臂跑过来时,妈妈很可能会以‘怕伤害到肚子里的宝宝’而拒绝拥抱,这无形中会让孩子觉得‘妈妈更爱肚子里的孩子’,要尽量避免。”

  在婴儿出生之后,适当让大宝参与照顾婴儿,让他有一种被重视、被需要的感觉,从而减少失落感,“比如说‘我们一起给小宝宝换尿布好不好?妈妈需要你的帮助。”

  在大宝的帮忙中,要多给他赞扬和鼓励,让他从中获得成就感,感觉到自己不仅依旧是被关注的,而且还被需要。“千万不要因为带小宝辛苦,就嫌大宝麻烦,这最容易伤害孩子的情感。”

  对于很多父母担忧的一碗水如何端平,张益萍认为:“鉴于父母个体的人格特质和内在需要方面的差异,会影响父母对不同孩子情感的倾向性不同,要完全做到一碗水端平是很不容易的。父母能做的,是尽力让每一个孩子感受到自己被重视,被关爱,被认同,自己所获得的爱是完整的。”

  那么,当大宝抱怨父母不喜欢自己只喜欢小宝时,父母该如何应对?

  龙应台女士写的《孩子,你慢慢来》中,有这么一个场景。当她生下第二个儿子后,大儿子曾向她抱怨:“你比较爱弟弟……他什么都可以,我什么都不可以!”

  这种时候,一味的指责是不明智的,只会加深大宝认为父母偏心的观念。龙应台则是温柔地告诉大宝:“你两岁的时候也是什么都可以的。”然后通过与大宝一起回忆小时候父母带他做的事情,如看戏、滑雪等,让他知道每个人小时候都需要更多的照顾和爱,知道“有些事是六岁的人可以做的,有些是两岁的人可以做的”。

  “可是,我有时候好羡慕弟弟,好想跟他一样……”

  面对大宝的疑惑,龙应台幽默地问:“这么说,你要不要也穿纸尿裤呢?”大宝立刻笑着连叫“不要不要”!

  瞧,对孩子来说,用他们能够理解的语言解释,比用什么“你是姐姐,要让弟弟”;“这么做是不对的”等之类的话来得有用得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